为了给婚礼留下一个美好回忆,董先生联系了一家婚庆公司负责摄影、摄像等事宜。未曾想,婚礼结束一个月后,夫妻俩在数个网络平台刷到自己的结婚照片及视频。近期,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该起肖像权纠纷案,判决某婚庆公司赔偿董先生精神损失3000元。
2022年11月,董先生与某婚庆公司签订婚礼庆典服务合同,约定由该婚庆公司为其提供婚庆服务,包括司仪、化妆、摄影、摄像、婚礼布置等。2023年3月,董先生举行了结婚典礼。2023年4月,董太太在某网络平台上无意中刷到婚庆公司制作的自己的婚礼照片及视频,载有夫妻二人的肖像、姓名、婚礼日期等信息,发布日期为婚礼次日。
董先生对上述照片及视频进行了录屏、公证,并将婚庆公司告上了法院,诉称侵犯了自己的肖像权,要求赔礼道歉,停止侵害、立即删除所有网络平台上自己的婚礼照片和视频,并赔偿精神损失2万元。
最终,奉贤区法院作出上述一审判决。目前该案已生效。
■法官说法■
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本案中,消费者委托婚庆公司拍摄照片、视频,婚庆公司要按照约定向消费者交付照片、视频和相应的底片或电子数据,交付后照片、视频及底片的所有权归消费者所有。婚庆公司与消费者可以约定照片、底片或电子数据所体现的摄影作品的版权归属,若无明确约定则版权归受托方即婚庆公司所有。但即使如此,婚庆公司作为肖像作品权利人,也不得擅自使用该人像摄影作品,否则可能会侵害被摄影者的肖像权,被侵害者可以依法请求赔偿。
不过,根据法律规定,存在下述五种情形,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合理使用肖像: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在必要范围内使用肖像权人已经公开的肖像;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为依法履行职责,国家机关在必要范围内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权人合法权益,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的其他行为。
记者 郭燕 通讯员 陈蓓
用户评论
装修客厅时,我和老公一致同意不要拍太多照片放网上,结果他们自作主张发出来了,真是气死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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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明白为啥在我们做装潢设计咨询时,装修团队连我们的私人决定都无权过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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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礼刚刚办完没几天,我老公就看到自己的笑容被放在一个陌生的平台上,真的挺别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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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担心这样的行为会不会让我们的个人信息泄露,以后还敢在这家婚庆公司装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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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能想象,在进行客厅和卧室的翻新过程中会发生这种事呢?真的是让人哭笑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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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家公司好像有点儿太自由了,连顾客的意见都不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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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装修经历真是出乎意料。没想过自己的隐私问题会在不告知的情况下被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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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很反感他们公开我的婚礼影像,这不仅仅是个侵犯肖像权的问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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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这样的情况不会再发生在其他的家庭身上,尤其是正在考虑装潢的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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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公司的做法实在是有些过分,我们根本就没同意将个人照片放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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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选装修装饰公司时要特别慎重啊,不仅要看他们的装潢技术,还得关注他们的人品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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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来对这次婚礼装潢抱有期待和信任,最后却让我感觉被背叛了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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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儿让我觉得上海这家婚庆公司的道德底线有些模糊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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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如果再有朋友问我推荐装修装饰公司,我会慎重提及这个例子来提醒他们注意隐私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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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经历真的很倒霉,而且让我们在婚礼纪念日上添了许多不愉快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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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装修公司的这一行为我表示极度不满,它不仅侵犯了我们的权利,还破坏了个人情感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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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早知道他们的做法,这次装潢项目可能就会找其他公司来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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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未经允许擅自使用私人照片的行为简直就是对顾客信任和隐私的一个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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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希望婚庆团队能够尊重我们客户的决策和隐私权,这对我们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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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提醒我们在选择任何服务时都要细心了解合同细节以及个人资料的使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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