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是指按照国家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建设的住房,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房,与商品房相比,具有经济、安全、实用三大显著特点。那么,经济适用房如何办理?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1. 申请经济适用住房需要什么条件?
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城市低收入家庭,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当地城镇户籍;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三)无住房或者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的。
经济适用住房对象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可支配收入、生活水平、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2. 申请经济适用住房需要什么手续?
1、申请人持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户口所在地的区房屋管理部门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购买登记手续,领取《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核准表》;
2、申请人如实填写《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核准表》并准备好所需材料,到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办理收入、住房证明手续(无工作单位的,到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办理证明),再报区住房管理局审核,区住房管理局报市住房管理局审核,对申请人住房情况的核查,须经市房地产档案馆认证;
3、市房屋管理局将按照规定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分,并在相关网站公示15日;
4、市房屋管理局根据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进度和申请人评分情况,分批审批购房申请,对同一批次审批成功的申请人,通过抽签确定选房顺序;
5、申请人持经批准的《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核准表》和选房顺序号,到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办理选房、购房手续,按分数高低确定审批顺序。对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市房屋管理局根据申请人家庭情况、现有住房面积、所需交房时间、难易程度等综合评分,按分数高低确定申请审批顺序。
由于各省情况不同,经济适用住房政策也会有所不同,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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