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披露了吉林省白山市原党组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玉忠严重违纪违法详细情况。
李玉忠,男,1962年1月出生,1982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吉林省抚松县委常委、副县长、常务副县长,抚松县副书记、县长,白山市江源区委书记,白山市委常委、秘书长,江源区委书记,白山市人大常委会书记、党组主任。
对房子的痴迷打开了欲望的闸门
1984年,李玉忠参加工作后的第三年,就遇到了难题:想结婚没房子结婚。无奈之下,岳父只好把李玉忠姐姐家储煤烧柴的简陋棚子腾出三分之二,改造成十七八平方米的小平房,作为婚房。
住简易房、靠别人养活的经历成了他心里永远的痛,让妻儿住上大房子成了李玉忠的一个执念。
1986年,李玉忠所在的林业局修建了职工住宅楼,他被分配了一套50多平方米的房子。夫妻俩心满意足地搬进了新家。1991年,李玉忠被任命为浑江林业勘测规划设计队队长,成为当时全市林业系统最年轻的“一把手”。看到同级很多“一把手”都纷纷开始换房子,他也想搬家。
李玉忠看中了一套85平方米的三室一厅的房子,当时的售价是12万元,但他没有足够的钱。为了完成心愿,李玉忠让妻子劝说岳父把老两口住的70多平方米的房子卖掉,帮他买下这套房子,岳父母则搬到了李玉忠原来的住处。2005年,时任抚松县常务副县长的李玉忠觉得房子太小,客厅太窄,就在白山市买了一套160多平方米的房子。
“随着职务的升迁,我想住更大房子的愿望也越来越强烈,但工资远远不能满足我的需求,于是我就向企业主求助。”李玉忠坦言。
2006年6月,抚松县一家建筑公司老板陈某经亲戚介绍到李玉忠家中做客,临走时留下一个装有10万元钱的纸袋子。“我当时心里很矛盾,马上就要当县长了,不能因小失大。最后还是贪婪占了上风,心想亲戚送来的钱应该是安全的,就说服了自己,收下了人生中第一笔巨额贿赂。”
随后,李玉忠又为陈某联系了富顺县两个乡镇养老院项目,并再次收受陈某贿赂20万元。
2016年,李玉忠买了一套260平米的复式公寓,装修过程中听说房子“风水”不好,结构不合理,就把复式公寓卖了,买了一套公司开发的别墅。后来,李玉忠担心别墅太过奢华,又把别墅卖了,买了一套236平米的平层公寓。“超出正常生活的过度要求,光靠工资是满足不了的,需要更多的钱才能实现。这些钱从哪里来?只能靠不义之财来凑。”李玉忠懊悔不已。
一顿饭引发“情愫”,他大吃一惊赚了数百万
1997年11月,李玉忠被任命为抚松县副县长。每逢过节,主管部门或乡镇领导经常给他送礼,来找他帮忙的人也会给他一些谢礼。随着职务的升迁和工作岗位的变动,李玉忠过节收的礼金也越来越多,由任副县长时收的3000元至5000元,到任常务副县长时收的5000元至1万元。数额看似不多,但日积月累,渐渐让他感受到权力带来的“满足感”。
对于习惯接受礼物的李玉忠来说,商人抛出的“诱饵”更是难以拒绝。2006年12月,李玉忠当选为抚松县县长,当地铁矿老板赵某赶来设宴祝贺。饭桌上,李玉忠被赵某的慷慨所感动,也被他的阿谀奉承所惑惑。一顿饭下来,两人产生了“感情”,成为了“朋友”。第二天,赵某来到李玉忠的办公室,请他帮忙协调自己铁矿的停产事宜。李玉忠只是和主管部门打了声招呼,问题就解决了。事后,赵某送给李玉忠30万元以表谢意。此后的十几年里,两人一直保持着联系,一有机会就聚在一起吃吃喝喝。
李玉忠对赵的请求一一回应,不管是涉及铁矿与周边企业的纠纷,还是政府手续,李玉忠都会帮他协调解决。2007年至2022年,李玉忠共8次收受赵的贿赂,共计人民币76万元、美元5万元、港币10万元。
经查明,2006年至2022年,李玉忠利用春节等节日及女儿结婚等机会,非法收受他人礼金78次共计104.5万元;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41次共计1411.36万元。
他是工程项目等一切重大事务的决定者。
2008年12月,李玉忠被任命为白山市江源区委书记,组织上对他的过度使用,使他的骄横跋扈更加严重,心里对别人的鄙视、反感、不屑一顾更加严重,导致他性子急躁,不愿意听取别人的意见,颐指气使,官僚作风盛行。
李玉忠视规章制度为“稻草人”,无视民主集中制,工程项目、招商引资等重大事项基本由他一人决定。2010年,在区委常委会研究某建设用地时,李玉忠擅自改变前班子关于土地用途的决定,将土地交给利益相关方周某某开发。2011年6月,两家具备资质的公司竞标江源区天然气项目,副区长向区委请示决定。其间,其中一家公司的老板王某某约李玉忠见面,希望他帮忙协调项目,并给了他200万元贿赂。“这一招把我服了”,李玉忠形容当时的感受。最终,在李玉忠的帮助下,王某某顺利承包了该项目。
为了隐瞒资产,多处房产和储蓄都登记在亲属名下。
2010年6月,李玉忠非法收受周某某贿赂100余万元用于购买房产,其中90万元被周某某转至李玉忠妹夫安某名下的银行卡上。事后,李玉忠担心这90万元有银行流动痕迹,便指使安某某给周某某开具了90万元的欠条,并与周某某串通,结成攻防同盟,约定若该组织调查该财产,就用周某某借给安某某的钱购买房产进行应对。
为了隐瞒资产,李玉忠将多处房产和存款登记在父母、岳母等亲属名下,以为这样可以逃避组织调查。另外,李玉忠明知领导干部投资企业是违纪行为,相关企业都是变相给他钱,不管是分红还是利息,但为了收取高额利息,他还是铤而走险。2014年,李玉忠伙同江源区某公司老板朱某投资现金180万元,到2020年,共获利240余万元。
天罗地网广,什么都逃不过。2022年7月,李玉忠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吉林省纪委监察部立案审查和监察调查。2023年1月,李玉忠被开除党籍、撤销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依法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相关财产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