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装修知识

【最新汇总】各地区普通标准住宅认定标准普通住宅标准2020

(1)居住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

(2)单套建筑面积小于144平方米;

(3)实际成交价低于同等级土地住宅物业平均成交价的1.44倍。

转让住宅或其他有产权的房地产,按照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载明的用途分类;转让无产权的公共配套设施,作为其他房地产。

四川省法规

享受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标准分两种情况确定:

1.尚未制定普通住房标准的地区,严格执行省政府办公厅颁布的普通住房标准(川办发[2005]22号)。即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标准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住宅小区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低于同级土地上房屋平均成交价的1.2倍。

2.在省级政府规定范围内已经制定普通住房标准并报主管部门备案的地区,按照当地政府确定的标准执行。

我市享受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标准,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含1.0)、单体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实际成交价不超过同地块房屋公告均价的1.4倍。

河南省条例

我省普通住房原则上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按照省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标准确定)、实际成交价不超过同级土地上房屋平均成交价的1.2倍(按照省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标准确定)。

从2012年7月9日起,郑州市对普通住房实行了新的标准。新标准明确提出,普通住房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居住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一单元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单一单元销售总价不高于上一年度144平方米房屋平均成交价的1.4倍(郑东新区另行计算)。

(一)濮阳市市区范围内的普通标准居住建筑原则上应当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居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

2.单套住房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

3、实际成交价格在5360元/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如有变动,以房地产管理部门重新认定的普通住房实际成交价格为准)。

(二)濮阳市五县(包括濮阳县、清丰县、南乐县、范县、台前县)普通标准居住建筑原则上应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居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

2.单套房屋建筑面积:县人民政府已公布普通住宅单套房屋建筑面积标准的,按县人民政府公布的单套房屋建筑面积标准执行;未公布标准的,统一执行豫财办农税〔2005〕15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即单套房屋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的视为普通住宅;

3.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土地上房屋平均成交价格的1.2倍(按照各县人民政府批准的标准确定)。

现就我市城镇普通住房标准调整如下:

1.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1.0(含)及以上;(2)单套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含)及以下;(3)实际成交价格低于上年度市区平均房屋交易价格的1.4倍。

河北省法规

1.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标准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有关工作的通知》(冀政办发[2005]14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冀政发[2016]6号)公布的标准,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住宅小区容积率在1.0以上;

(2)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含);

(3)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等级土地平均房价的1.2倍。

第十七条 纳税人建造并销售的符合下列标准的房屋,为普通标准住房:

(1)居住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

(2)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含);

(3)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等级土地平均房价的1.2倍。

其中,平均房价以当地市、县政府公布的同期数据为准。

2.划分标准:符合下列标准的新建城镇职工住房和商品住房,视为普通标准住房。

(一)面积标准:平均建筑面积85平方米及以下(含85平方米)的单元式居住建筑,划分为普通标准居住建筑。

(二)装修标准。采用普通装修,除卫生间、厨房外,符合下列室内装修条件之一的,不属于普通标准住宅:1.壁纸(布);2.瓷砖;3.木地板;4.木墙裙;5.吊顶;6.喷涂;7.塑料贴面;8.其他高档装饰材料。

(三)设施标准。卧室、卫生间设施应采用普通标准。凡有下列设施条件之一的房屋,不属于普通标准住宅:1.空调设施;2.厨房设施先进;3.其他设施先进。

(四)建筑标准。七层及以下(含七层)的建筑应当采用砖混结构、木质门窗。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建筑不作为普通标准住宅处理:1.非结构要求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2.采用铝合金等高档门窗;3.采用贴面砖、马赛克等高档材料进行大面积外装修(城市规划部门特殊要求除外)。八层及以上(含八层)的建筑,应当采用铝合金门窗、国产电梯、外墙采用更耐用的装饰材料,可视为普通标准住宅。使用进口电梯、特别高档建筑材料的建筑不作为普通标准住宅处理。

3.本标准不适用于别墅及度假村。凡列入基础设施规划的高端公寓、别墅、度假村、独立屋或别墅式住宅,均不视为普通标准住宅。

纳税人建造并出售的住宅,同时符合下列三个条件的,视为普通标准住宅:

(1)居住小区建筑面积容积率在1.0以上;

(2)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含);

(3)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等级土地平均房价的1.2倍。

10

湖北省条例

我省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标准原则上应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含1.0)(武汉市为1.5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含140平方米)、实际成交价不超过同级土地上房屋平均成交价的1.2倍。各级房地产管理部门应按照国房办发(2005)26号文件的规定,每半年公布本地区各级土地上房屋平均成交价。

我省征收土地增值税的普通标准居住房屋原则上应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住宅小区容积率在1.0以上(含1.0)(武汉市为1.5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含140平方米)、实际成交价低于同级土地上房屋平均成交价的1.2倍。

11

湖南省条例

4.纳税人建造的住宅建筑,符合下列条件的,为普通标准建筑:

1.每套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

2、砖混结构或钢混结构;

3、装修采用普通材料(墙面采用石灰或油漆,地面采用水泥或普通水磨石,天花板采用石灰或油漆);

4.具有一般居住功能(房屋设有卧室、客厅、厨房、卫生间,但不配备中央空调、浴缸等设施)

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原则上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144平方米或者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低于同级地块房屋平均成交价的1.2倍。

我省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005〕23号)规定的标准界定“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即: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一单元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或者单元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在同级地块房屋平均成交价的1.2倍以下。

普通标准住房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居住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

(2)单套建筑面积144平方米或者单套建筑面积不足120平方米的;

(3)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等级土地上住宅物业平均成交价格的1.2倍。

12

重庆条例

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最大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或者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且实际成交价不超过同级地块房屋平均成交价的1.4倍。同时满足以上三项条件的,为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不满足其中一项条件的,为不能享受优惠政策的非普通住房。

十三

安徽省法规

阜阳市普通住宅房产需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体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不超过同级地块房屋平均成交价的1.44倍。

14

辽宁省法规

普通住宅应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一单元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不超过同级地块房屋平均成交价的1.2倍。

普通住宅应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一单元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不超过同级地块房屋平均成交价的1.2倍。

本公告所称“普通住宅”,按照大连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26号)制定并向社会公布的“中小套型中低价位普通住房”标准执行。

15

广西省条例

关于个人买卖普通住房和销售空置商品房有关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贵政办发[2000]47号)

关于“经常居住”的范围

在申请住房建设项目时,凡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确定为高档公寓、别墅、度假村的住房,视为普通住宅,其减免税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部分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字[1999]21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16

贵州省法规

我省“普通标准住房”的标准是: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一住宅单元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实际成交价不超过同级土地上房屋平均成交价的1.44倍。

普通标准住房的标准是:

(一)普通标准住宅,须符合以下要求:住宅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栋住宅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且实际成交价在同等级土地上住宅平均成交价的1.44倍以下;

(二)装修标准:住宅公共走廊、楼梯间的墙面、天花板应刷油漆或抹灰,室内地面为水泥地面,墙面、天花板抹灰白色。超过前款规定的标准,视为其他住宅。豪华公寓、别墅、度假村等不视为普通标准住宅。

17

江西省法规

我市普通标准住宅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体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在1800元/平方米以下。

18

普通住宅标准2020_普通住房标准_住房普通标准有哪些

山西省条例

普通标准住房,是指按照所在地一般民用住宅标准建造的住房。符合下列标准之一的,不属于普通标准住房:

(1)每套住宅单元平均建筑面积超过88平方米;

(2)六层及以下建筑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3)不符合城市规划要求,使用贴面砖、马赛克、大理石等材料进行大面积外墙装饰;

(四)使用进口电梯或者七层以上建筑的电梯;

(五)有空气调节设施;

(6)拥有成套的不锈钢厨具、天然大理石台面及其他厨房设施;

(7)人造玛瑙、大理石洗漱设施等卫浴设施;

(8)高档铝合金彩色门窗板安装。

除厨房、卫生间外,符合下列室内装修标准之一的住宅,不属于一般标准住宅:

(1)非结构性吊顶;木材、塑料、铝合金等材质的墙面;

(2)地板采用木质、大理石、花岗岩或其他材质。

凡列入基础设施规划或者实际建设的别墅、度假村、高档公寓、独栋别墅式住宅以及省政府规定的其他非普通标准住宅,不得视为普通标准住宅。

1.普通住房具体标准

(1)居住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

(2)单套建筑面积小于120平方米;

(三)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房屋平均成交价格的1.2倍(房屋平均成交价格是指报告期内同级别土地上房屋交易的平均价格,是加权平均后的房屋综合平均价格)。

在上述总体要求基础上,各城市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市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具体标准,允许单套建筑面积和售价标准适当上浮,但上浮幅度不得超过上述标准的20%。 尚未制定具体标准的城市,按上述三个条件执行,不再上浮。

19

海南省条例

就纳税义务发生日期为2005年6月1日至2008年11月19日期间普通住房标准确定的有关问题如下:

1.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按规定每半年公布一次房屋交易平均价格的,普通住房价格标准仍按照琼地税函[2005]77号第三条规定执行。

2.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公布的房屋交易平均价格半年以上未更新的,税务机关在确定普通住宅标准时不再考虑价格因素。

我省享受税收优惠的普通住宅标准为:住宅小区容积率1.0以上(含),且单套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含)。豪华公寓、别墅、度假村等不属于普通住宅。

本通知自2019年8月9日起施行。

20

新疆自治区条例

普通住宅与非普通住宅的划分,要严格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稳定房价工作的通知》(新政发[2005]152号)的规定执行,即:普通住宅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在同级地块住宅平均成交价的1.4倍以下。

21

黑龙江省法规

自2014年11月28日起,我省普通标准住房认定标准为:建筑容积率1.0及以上的住宅小区、单套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及以下、实际成交价为同级土地上房屋平均成交价的1.2倍及以下。认定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普通住宅”是指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标准的居住住宅。具体标准为:

(1)居住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

(2)单套建筑面积小于140平方米;

(三)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土地、房屋平均成交价格的1.4倍。

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普通住宅标准调整为:“容积率在1.0以上、建筑面积在180平方米以下、售价在当地商品房平均售价的1.5倍以内”。

22

内蒙古自治区条例

4.制定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标准,合理引导住房建设和消费

根据《通知》精神,享受优惠政策的我区普通商品住房原则上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住宅小区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等级土地上房屋平均成交价格的1.2倍。考虑到自治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比全国平均水平低3平方米,允许单套建筑面积和价格标准在上述标准20%的范围内上浮。具体上浮比例由各盟行政办、市人民政府确定,并于2005年9月15日前报自治区建设厅、财政厅、地方税务局备案。

23

宁夏自治区条例

普通商品住宅的标准是:

(1)住宅小区容积率在1.2以上;

(2)单套建筑面积小于130平方米;

(3)兴庆区成交价格低于2934元/平方米、金峰区成交价格低于2812元/平方米、西夏区成交价格低于1867元/平方米。

2005年以后,在银川市政府公布新的普通商品住宅标准之前,暂按2005年普通商品住宅标准执行。

24

西藏自治区条例

我区集中供热设施建立前,居住小区建筑容积率在0.9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不超过同等级土地上房屋平均成交价格的1.2倍;集中供热设施建立后,居住小区建筑容积率控制在1.0以上。作为高寒地区,那曲、阿里地区居住小区建筑容积率控制在0.8以上。

二十五

江苏省法规

为进一步优化物业服务项目收费前期非普通住宅物业认定工作,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无锡市精品居住区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和《无锡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调整后的非普通住宅物业认定标准通知如下:

1.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建筑容积率小于1(不含1)或者大于4(含4);

2、在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若住宅建筑全部为低层住宅(指地上不超过3层,含3层)或不超过5层多层住宅(指地上5层,含5层),且建筑形式为独立别墅或连体、叠层住宅,或者地上存在部分叠层(指标准叠层)与平层住宅混合存在的,则该区域内的住宅建筑定义为非普通住宅建筑;

3.在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存在不同类型的住宅组团,且住宅建筑均为低层住宅(指地上不超过3层,含3层)或者不超过5层(指地上5层,含5层)的多层住宅,且建筑形式为独立别墅或者连体、叠层住宅,或者存在地上部分叠层(指标准层叠层)与平层住宅混合存在,且有道路、绿化带等明显区分该组团与其他组团的,则可判定该组团内的住宅为非普通住宅;

4.土地拍卖中明确为优质住宅物业的物业服务项目。

满足以上四个标准中的任何一个,都可以认定为非普通住宅。

新的

速度

递送

✦财税书单✦

《财税学习路上:零基础会计实战》最新版

编辑精选:

本教材针对性较强,主要呈现了会计基本原理、税务基本知识、企业会计实操、纳税申报、发票基础知识等内容,并对内容进行了筛选,剔除了实践性较差的内容,旨在让零基础的朋友尽快跨入会计之门。

感谢老李讲财税团队李亚男、李俊、徐春雨等讲师的大力支持,资料详情请参见:

《财税学习在路上:22个税务基础知识与实务》最新版

编辑精选

近年来税费种类变化很大,特别是2019年3月的税改真的是变化很大,所以很多朋友建议我整理一套关于税费种类的资料。老李在原有资料的基础上添加、修改了新的税费资料,形成了这套《财税学习路上22项税费实务及会计处理》资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资料详情请看:

《财税学习之路 会计税务攻略》最新版

编辑精选

结合税务会计实际操作,主要对会计内涵、会计技能、企业建账规则、日常账务处理、财务报表、涉税会计处理等知识进行整理编写!资料详情请见:

《财税学习路上:建筑施工企业管理及税务会计处理》

编辑精选

针对财务人员面临的问题,老李财税团队自2017年起开始编写、修订此资料,经过四年的经验总结,不断增加EPC总承包相关的新知识点,最终形成最新版本的《财税学习在路上:建筑业企业管理与税务处理》。此资料从建筑业的行业特点、财税政策、日常账务处理、涉税处理、行业风险、涉税风险、税务筹划等方面,将政策规定、条款解读、实际业务操作贯穿始终,更利于企业经营者和财务人员在日常工作中理解和操作。资料详情请查看:

老李讲财税:财税学习在路上系列

为了订购财务和税收书,您可以在添加微信时添加Li的微信帐户(直接订购)。

本站涵盖的内容、图片、视频等模板演示数据,部分未能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通知我们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们将及时予以删除!谢谢大家的理解与支持!

备案号:滇ICP备2023006363号-5

网站地图